2008年12月23日星期二

我愛蘋果


總覺自己不夠女性化,人家愛打扮,買衫買鞋買手袋,我卻迷上電子產品。這幾年,家裡添置的都是方便工作的產物, 邊用邊學,其樂無窮。 自問沒有資格評論產品的質數,我只是用女性和外行人角度說我的感覺。

Apple 產品,一向走時尚格調,設計簡潔,精巧。ipod 深入民心,而它的電腦,美得像藝術品,與別不同,Iphone 設計更是代表作。
我對 Iphone 是一見鍾情,我愛它輕觸式,比其它電話要大的屏幕,沒有多餘的按鈕,而且並不難操作,拿著它,有種"潮"的感覺,成為我愛不釋手的玩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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