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

槍杆文化

美國從戰爭得到獨立,在立國憲法上賦予國民可以擁有槍械以保衛家園。這條大家認為過時的條文,沒有政客夠膽提出修改。政客參選所需的捐款,大多來自商家財團,包括槍枝公司。利益有衝突,不如穩穩紮紮的當幾年官,革命烈士通常都不會榮華富貴。

人民有權擁有槍械,結果好人有槍,壞人也有槍。好人將槍放在家防衛,壞人帶槍出外"做世界"。最安全辦法是令壞人沒槍,而不是大家鬥槍!
兒童拿了家裡的槍錯手殺人;學生拿槍回校發狂;財困父親以槍閉門了斷整個家庭。當人處於憤怒,絕望,失控時,身邊的武器便使人更瘋狂,它真的能保衛家園嗎?

反觀禁槍國家,人民更有安全感,如果美國人真的要靠幾粒子彈才能保障生命財產,應該羞愧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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